关于推荐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筑业协会(联合会、施工行业协会),有关行业建设协会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业协会,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,本会各分支机构:
为贯彻党中央关于人才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,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要求,充分发挥专家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、科技创新和工程评价中的示范引领作用,规范专家管理工作,经研究,我会决定开展专家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;
(二)身体健康,能够正常履行专家职责;
(三)热爱建筑业,关心行业发展,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理论功底,在本行业、本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;
(四)原则上其所在单位为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,或本人为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;
(五)具有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;
(六)担任或曾担任过本单位或重点项目的技术管理负责人,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在本专业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;
(七)男性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,女性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。资深专家、对行业有突出贡献的专家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;
(八)为鼓励青年专家积极参与行业活动,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,对主持过重大工程(课题)、曾获得国家级技术奖励、年龄不超过38周岁的,职称可放宽至高级工程师。
二、推荐范围
已在我会专家库的专家,符合上述条件的,请各推荐单位补充更新相关信息,按程序推荐。同时,结合行业发展需要,重点推荐城市更新、智能建造、绿色低碳等新兴领域,以及设备安装、电气工程专业类的专家。
三、推荐程序
(一)专家在“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管理平台”(https://zjk.zgjzy.org.cn)完成注册后登录,按要求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;
(二)专家完成在线填报后,打印系统生成的《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,经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;
(三)各推荐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同意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。同时填写推荐汇总表(见附件2),加盖公章后报送我会;
(四)我会组织人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纳入专家库统一管理,发放专家聘书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,并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我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(扫描件、word格式发送至709263884@qq.com,纸质资料邮寄至专家办);
(二)专家入库所填内容均应真实有效。如发现提交虚假不实材料,一经查实,取消入库资格,并通报所在单位。
(三)专家聘期为5年,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。
(四)联系方式
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
联系人:安云霞、温军
电话:010-62137958、62136992
平台咨询电话:400-825-1113、010-64405889-8115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3号楼7层
邮政编码:100044
附件:
1、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申请表(系统生成样表)
2、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推荐汇总表
中国建筑业协会
2026年6月30日
编辑:卿峻豪
校对:刘立梅
审核:刘银
云南省工程检测协会
信息来源:中国建筑业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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